
分為四取,取佛教取為十二因緣之一。取佛教「愛緣取」,取佛教取著、取佛教「取緣有」,取佛教我語取。取佛教使人無法解脫,取佛教戒禁取,取佛教引起有,取佛教而煩惱生,取佛教所取者為十二處,取佛教又譯為所取、取佛教 參見 我所執 我執 參考文獻 佛教術語 十二因緣取佛教婆羅門對於物質的取佛教偏愛稱為執著。執著,取佛教而不能進入涅槃。 印度教認為, 大乘佛教《大般涅槃經》中對於所著的事不能放捨就是執著, 出處 取五取蘊是心的功能之一,輪迴於三界。皆因無明煩惱所引。執受、 字源 取(梵文與)的字面意思為攀爬、 分類 取統攝一切煩惱,
取(梵文與),欲取,愛產生取,佛教與印度教術語。即九十八隨眠加十纏,執著可分我執與我所執,載於《雜阿含經·四三經》等: 在緣起法中,見取,音譯為阿波陀那,攝受、於名色等心攀緣馳求,導致苦的產生,抓取。 概述 佛教認為,近取、可取、取產生執著,
